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決策部署,充分展現廣東金融業的責任擔當,支持廣東經濟綠色轉型,實現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廣東金融學會決定組織省內金融機構發起落實碳達峰碳中和行動目標的倡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將支持碳達峰碳中和納入金融機構發展戰略及遠景目標,把綠色低碳理念落實到經營管理、業務拓展各個環節,力爭成為負責任、有擔當的投融資機構。
二、研究制定應對碳達峰碳中和管理辦法和工作措施,從金融機構自身運營層面和資產管理層面,雙路徑、雙線條推動碳達峰碳中和行動目標的落實。
三、探索披露環境信息,不斷完善信息披露模板,逐步實現計算和披露信貸資產、投資標的的碳排放信息,適時對外公布自身經營活動和投融資活動的環境績效。
四、探索開展氣候變化相關金融風險的識別、量化和評估工作,通過加強投融資活動中的氣候風險管理,提升金融機構風險預判、管理和應對能力。
五、加快推進碳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研究細化低碳投資標準和認證機制,提升綠色金融服務效能,投入更多低成本資金以促進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
六、支持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加強碳金融產品研究和開發,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將碳排放權資產作為金融機構合格抵質押品,提升企業、公眾對碳資產的認識和重視程度。
七、加強與碳交易、碳核查、認證、審計等專業服務機構的合作,在符合相關規定的前提下,采納和引入第三方審驗及獨立的碳中和建議,提升金融支持碳達峰碳中和行動的公信力和精準度。
八、對由本單位自身運營和主辦的大型會議、活動產生的碳排放,通過購買碳配額或減排量指標予以抵銷,支持并落實碳達峰碳中和行動。
九、開展碳達峰碳中和機制能力建設工作,組織并積極參與相關專業培訓,逐步形成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的良好氛圍。
十、聚焦碳達峰碳中和領域,與國內、國際金融機構聯合開展課題研究、專題研討和工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