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四川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條例(修訂草案)》提請審議。
為確保法制統一,適應新形勢下我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實踐需求,修訂《條例》十分必要。
《條例(修訂草案)》明確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制度。一是規定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污染擔責原則,推行綠色發展和生活方式。二是明確地方各級政府對污染防治負責,推進固體廢物源頭治理、綜合治理和系統治理,落實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三是壓實部門責任,規定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統一監管,行業監管部門分行業領域做好各類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四是明確產廢單位及個人主體責任,其他社會成員自覺履行環保義務,發揮環保監督作用,共同推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
《條例(修訂草案)》還完善了生活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制度。規定我省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市(州)可制定本地生活垃圾管理辦法。明確分級分類職責,建立政府整體推進、部門分級負責、單位個人積極配合的模式,保障生活垃圾分類管理體系有效運轉。加強生活垃圾的投放、運輸和無害化處置管理。
另外,《條例(修訂草案)》健全了其他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制度。推動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處置,建立全過程管理制度。加強建筑垃圾分類管理和綜合利用,推廣裝配式建筑,鼓勵優先采用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推動建立農業固體廢物回收利用體系,規范農業生產和養殖產生的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細化實驗室固體廢物管理、廢棄電子電器回收和污泥處置等規范。同時,《條例(修訂草案)》還加強了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規定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制定危險廢物設施建設規劃和分級分類管理制度。明確危險廢物產生和經營單位法定義務,強化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轉移、處置全過程管理。加強醫療廢物管理,提升應急處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