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城市環境衛生、市容市貌、戶外廣告、城市照明4個行業精細化管理標準,進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標準體系,為全省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提供依據。
在環境衛生管理方面,對道路保潔、環衛設施設備、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餐廚廢棄物處置、建筑垃圾處置等進行細化規定。其中,明確要求城鄉生活垃圾應實行分類收集,垃圾分類收集方式應與后續運輸、處理方式相協調,原則上不再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場,確保全省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98%。
市容市貌管理方面,對門前五包、建(構)筑物、城市道路、公共場所與公共設施、城市水域等相關市容市貌標準進行了規定,要實現城市市容整潔有序、管理到位,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公共場所、公共設施保持整潔、完好;城市水域清潔、自然、生態,與城市環境景觀相協調。管理部門要堅持日常監管、文明勸導和行政處罰相結合,并建立考核評價制度。
戶外廣告管理方面,要求編制符合城市風貌的戶外廣告設施專項規劃,與城市規劃功能分區相適應。戶外廣告設施應適量、安全、規范、美觀,與城市容貌和環境相協調,不影響公共安全,符合節能與生態環保的要求。同時,對戶外廣告設施的安全、規范設置及維護提出了量化要求。
城市照明管理方面,對城市功能照明、景觀照明、照明設施節能、照明安全等4個方面的管理標準進行了規定,實施精細化、智慧化管理,符合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要求。明確了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城市道路裝燈率應達到100%,道路照明設施的完好率應達到95%,景觀照明設施的完好率應達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