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廣東省《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意見》開始實施,明確到2020年底,廣州、深圳城市建成區的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貿市場規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為將升級版“限塑令”落到實處,《意見》從有序推進部分塑料制品的禁限工作和加快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和模式兩方面提出具體措施。后者包括推廣使用環保布袋及紙袋等非塑制品、植物纖維餐盒等生物基產品以及可降解購物袋。
截至今年7月,已有36家公司在建或擬建可降解塑料項目,新增產能合計440.5萬噸。到2025年,考慮到可降解塑料產能開工率低,我國產能或需要達到476萬噸才能滿足需求,仍有供給缺口。未來5年可降解塑料市場是政策拉動的賣方市場,市場大且供不應求。
應國家發改委要求,廣東省準備選擇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企業和產品參與到產業綠色轉型中,為《意見》的落地提供現實的解決方案。